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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偶书

今天和父母,杨倩,王凡一家,小蔡阿姨夫妻俩,还有小狗Jerry,一起去乡村小聚。王凡是我幼儿园同班同学,记得当时我和她算是很要好的小朋友,似乎午睡是抵足而眠的,又不确定是她,也许是艾燕或另一个更文静的小姑娘。他们家的贵宾犬Jerry,那么雪白一团,在白亮的乡间小路上显得很不相称。我们几个女士带着小狗四处转转,不小心溜达到一户养狗人家附近,两只大狗老远就冲我们吠起来,都是大个子寻常土狗的模样。我故作镇静,对王凡,杨倩还有我妈妈说,你们抱着小狗先走,我断后!她们不肯丢下我,于是四个人极其缓慢地转过身去,一小步一小步的挪动,因为听说遇狗不能逃跑,逃得越快,它追得越快。一只黑狗悄悄跟着我们,居然一直跟到我们的地盘门口,看我们在花丛中镇定自若地照相了,它才消失不见。对于看家狗来说,它的好奇心也未免太强了些,试想,假如我用调虎离山计,用两拨人马分别引开好奇心很强的它和它的搭档,然后大摇大摆去它们主人家里鱼肉乡里,它岂不是亏大了?我们的雪白狗在草丛里钻过之后,满脸都粘上了草种和蒲公英絮絮,爪子上还粘着一个苍耳。

薛埠茅山脚下某地。……

http://skitch.com/stzhang/b1nh2/in-the-countryside-with-a-sheep-like-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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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金漕河以东的书店

Label: Cassandra's dream


今天一口气去了小城里的四个书店,在新华书店买了画笔和文具,在华城书店虹桥分店空转一圈,在金谷书城华城分店买了《致女儿书》,在华城书店空转一圈。具体遭遇是这样的。

新华书店,保安让我存包,我气坏了,呯一声存包,不去逛书架,只去文具那边,希望发现有机器猫的文具。不料没有,而蜡笔价钱低廉得不可思议,于是买了,外加一个企鹅卷笔刀等。

华城书店虹桥分店,据说全店打折,看到新版新华词典后面写着16.8,而原价70多,我问是不是16块8,她说不是的,打折之后60多块。

金谷书城华城分店,第一次路过并没发现,原来店面被景观树木挡住了。终于进入反熵推荐的地方,一看有点失望,人文部分只有半面墙。一本本看去,绝少眼前一亮的那种。当我发现两三本小小的王小波册子,打开塑料封皮想要看个仔细,老板娘说,不能打开,叽里咕噜。架子上好多书都是塑料套子封着,不可打开的那种,王小波可封口的都不让看,那些不可打开的,还能叫做书吗?现在网络书店以其低廉的价格抢占实体书店的市场,而这家小书店和它的大批图书还拒绝被人翻阅,自取灭亡我也无能为力诶。这种不鼓励阅读的做法,要引以为戒,将来我的书店每本书都至少有一本要专门拆开封皮让人翻阅。

华城书店面貌全非了。记得01、02年那会儿,里面的书都很有品位,还有好多旧的人文图书。现在基本上找不到可以称为人文类的书。我站着翻完一本《十分钟网球百科》,算是有些收获。

总体说来,这四家书店比不上曾经的大雅书店的一根毫毛。原以为城里就这四家,后来看到城西还有一家“成功书店”,下次去看个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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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do dogs bark at such innocent creatures as pigeons and squirrels?

很多媒体太没有责任感,还是根本就没有职业道德,基本常识和钻研精神?连我这个法盲都知道交通伤亡案件不是纯粹的民事赔偿就能了事的,为什么那么多报道里面都不把重点放在接下来同样重要(如果不是更重要的话)的刑事案件审理上,却反而大篇幅报道赔偿细节,从而不由自主误导好多人以为这件事就这样了结,从而网民提出封口费的质疑。如此一团混乱的情况,我想不出来中国有任何能获得幸福的理由。

幸而有P的详细解答,我对社会事件和自身事务都有了更好的理解,法律终究应该成为我的好朋友才行。

今天去小舅娘家,看到刚生了四只小狗的狗妈妈,见识到身为母亲的狗妈妈可以变得多么凶恶。任何东西,只要一靠近它的小狗领地五米范围,它就开始狂吠,一边还龇牙咧嘴眼露凶光。我特意用非常温柔的眼神和它交流,告诉它我对小狗毫无兴趣,只向借路通过而已,不必大惊小怪,可它无法接收我的脑电波,依然对着我喋喋不休。从某种层面上讲,我能理解它的行为。忽然想起在上海一家医院看见的小白兔,被人以五马分尸的方式绑在板子上,身体大字型趴着,四肢拴在四根小铁钉上。它们被送去CT室,八成是搞什么实验,而不是给它们检查身体治病,因为如果是宠物治病我并没看到富有的主人一脸焦急跟随一旁,所以基本上是那个圆圆脸的年轻医生带它们来检查实验效果。小白兔就不像母狗,这么被人折腾都一声不吭,真的是一点声音都没有,难道是它们天生没有音带?那它们之间怎么交流?也许好多动物本来都可以成为实验品,只是因为小白兔不吵不闹,受苦受难也不发出让人心烦的噪音,所以就用小白兔了。太不善于表达的典型诶。

之前我有好几次,默默祷告说,如果这一关让我通过了,我将如何如何重新做人之类的。Maybe now it's the time for my fol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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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事

杭州胡斌-谭卓车祸事件,113万损害赔偿,我有好多不明白的地方。

1. 胡斌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就是说,这个案子还没完,是吗?就我粗浅的法律知识,交通命案应该是检察官代表国家提出公诉,而不是利害关系双方调解赔偿就能了结的。媒体的报道大多集中在一百多万的赔偿上,而没细说下一步会怎样,雷同的报道都以谭卓父母回老家为结语,很难让人一下子把握到事情的真实情况,结束了?没结束?

2. 如果还没结束,那么这113万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这个赔偿动作,对于接下来的审判过程会起到什么作用?会被考虑在被告一方的态度因素里吗?会因此而带来量刑的减轻吗?我还真是一点都不知道,诶,法盲啊。

3. 为什么这笔钱要给父母,而不是给谭卓的女朋友/未婚妻。现在谭卓25岁了,按理说其父母不是他法定监护人,至于其女朋友,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订婚,我甚至不知道在中国,有没有法律承认的“订婚”一说。如果法律上他和女朋友没有任何关系,按常理我觉得他父母是法律上离他最近的,也应该是他的遗产遗愿处理人。如果法律上他和女朋友有绑定的关系,那么是否应该由女朋友直接代理处理身后这些事情?大额赔偿是否也应有女朋友一份?这么年轻的谭卓,不太可能已经写好遗嘱,他的想法谁也无从得知了诶。

我觉得自己很可笑,居然句句不离法律二字。在这种情况下,我居然还相信法律,如果我已经不相信,那我口口声声说法律,岂不是冷酷的学术戏谑?愿意相信的吧我还是。

已经好多次想到要把自己的账号密码什么的告诉一个朋友,以防自己突遇不测。但一直没想好找谁,我主观地认为,自己对朋友没有重要到那种地步,让他们来处理我的事情,纯粹是给他们添麻烦而没有一点回报。但更主要的还是感情债,对我不好的人我不愿意把我的全部秘密给他们,而对我好的人,我也不想把这份沉重而从此不可能有回报的感情加诸其身,太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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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

和最好的朋友相爱,不过MV看起来像是异地恋?呵呵,不管怎样,小歌蛮好听的,尤其是lucky那几段。




(Jason Mraz)
Do you hear me,
I’m talking to you
Across the water across the deep blue ocean
Under the open sky, oh my, baby I’m trying
(Colbie Caillat)
Boy I hear you in my dreams
I feel your whisper across the sea
I keep you with me in my heart
You make it easier when life gets hard
(Both)
I’m lucky I’m in love with my best friend
Lucky to have been where I have been
Lucky to be coming home again
(Both)
They don’t know how long it takes
Waiting for a love like this
Every time we say goodbye
I wish we had one more kiss
I’ll wait for you I promise you, I will
(Both)
I’m lucky I’m in love with my best friend
Lucky to have been where I have been
Lucky to be coming home again
Lucky we’re in love every way
Lucky to have stayed where we have stayed
Lucky to be coming home someday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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